各辅导员、班主任:
2015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兵团办公厅和学校有关通知,现将我院2015年“清明节”学生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二)上班,学生上课,4月6日(星期一)课程调至5月4日(星期一)。
二、工作安排
1、节假日前请各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会,开展安全教育和假期留离校学生登记,严格请销假制度,尽力杜绝学生节前突击请假和不按时返校现象,总结近期中区某学生宿舍楼一楼某宿舍使用插线板荷载过大导致失火的深刻教训,提醒学生节日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注重人财物和交通安全等,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倡导同学们在此传统节日,通过与家人一同扫墓、一起谈论故人故事,追忆亲人等方式,表孝思亲情。在校同学可以结合师市开展的“纪念故人、缅怀先烈”为主题的“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以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展示文明”的功能。
3、积极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以清明节为契机,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幸福生活,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国防生模拟营将于4月2日晚21:00,在中区会2-201、202教室共同观看影片《建党伟业》;于4月4日(周六)上午10:00,在军垦纪念碑举行“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清明祭英烈活动,并参观军垦博物馆,也欢迎各同学共同参与)。
4、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清理违规用电器、刀具、酒瓶等物品;排查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5、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批准的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明确责任,把防止各项安全事故的措施和预案落到实处。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学生、教师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
6、严肃查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各年级、班级利用班会等方式,教育在校学生不得酗酒、晚归、留宿他人等,凡违纪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各辅导员假期值班,值班安排见附表。要求各辅导员假前安排好信息联络员,发挥好学生骨干的重要作用,并确保24小时电话开机,遇突发情况及时向值班老师汇报。各位辅导员、班主任,假期保持电话畅通,值班期间重点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遇到问题及时按照合理程序处理。
8、做好返校学生统计工作。各辅导员(班主任)4月7日(周二)上午10:30前将所带班级学生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办。
学工部值班室设在行政楼406B室,值班电话:18999534280。保卫部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2057110。
附件1
附件2:
2015年清明节学工办、团委值班表
时间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带班领导 |
4月4日 | 张培军 | 2057013 | 帕蒂古丽副书记 2057208 |
4月5日 | 焦光前 | 2057013 | |
4月6日 | 王哲 | 2058116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